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 称
全联房地产商会高尔夫俱乐部
(简称:全商联高协,英文名缩写:CGA)
China Real Estate Chamber of Commerce Golf Club
(CRECC GOLF ASSOCIATION)
第二条 性 质
全联房地产商会(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China Real Estate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CRECC),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成立于2001年,业务主管单位为全国工商联,社团主管单位为国家民政部。
商会拥有会员企业6000多家,其中以房地产企业为主,同时还包括30多个省、市房地产商会团体会员,会员以地产开发商、文旅综合体投资商、酒店投资商及相关产业链优秀商家为主。
全商联高协是全联房地产商会直属机构,由房地产开发商、酒店投资商、国际著名投行、金融界、上下游产业链商家等单位的高尔夫运动爱好者共同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宗 旨
全商联高协旨在为会员打造一个“升华友情、培育商机、促进合作”的商务休闲、绿色健康交际平台,通过举办球赛等形式增进与国内外各大商会、俱乐部、球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助推中国高尔夫球运动和产业健康发展;以举办定向邀约的高尔夫联谊及小范围的深度交流活动(指主题论坛、沙龙、茶聚、酒会、饭局、游艇出海、自驾游、高尔夫之旅等),深化会员之间的友谊,促进会员之间的商业合作机会。
第四条 领导与管理
全商联高协受全国工商联及全联房地产商会领导和监督管理,是代表全联房地产商会参加全国及国际高尔夫球比赛及活动的合法组织,并在训练和赛事活动中遵守国际高尔夫球组织公布的国际通用的竞赛规则。
全商联高协官方网站、公众号、《年刊》用于传播全商联高协组织或参与的各类型赛事及活动动态,报道高尔夫相关新闻,分享、交流高尔夫运动技术,宣传全商联高协会员的企业资讯、人物专访报道等。
秘书处为全商联高协常设服务机构。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全商联高协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正当权益,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组织会员参加全商联高协主办的年赛、季度赛或月例赛;
(三)与国内外各地高尔夫协会、俱乐部、球队等机构定期开展队际联谊赛,帮助会员拓宽人脉、发现商机、分享资讯;
(四)举办专业会议、论坛、展会;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活动,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定期组织国内外高尔夫之旅,为会员定制专属的高尔夫旅行体验线路;
(七)为会员提供全球高尔夫球场、酒店等预订服务;
(八)通过会刊、网站、新媒体等,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九)通过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电子商务、供应链对接、投融资咨询、项目推荐、发起众筹、人才猎头、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
(十)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活动;
(十一)参与主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与国内高尔夫球竞赛,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
(十二)接受全国工商联及全联房地产商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形式和负责人的产生
第六条 最高权力机构
全商联高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主席、联席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其权力和义务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全商联高协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带头定期交纳会费(专职工作人员除外);
(四)每位执行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内有义务推荐5位以上符合条件的会员;
(五)决定全商联高协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 常务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常务执行委员会,常务执行委员由主席、联席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组成,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执行委员会行使执行委员会职权。其职责是:
(一)承认全商联高协章程;
(二)带头参加全商联高协活动;
(三)带头推动全商联高协各项工作;
(四)带头定期交纳会费(专职工作人员除外);
(五)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全商联高协领导职务。
第八条 执行委员会及常务执行委员会会议
执行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执行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执行委员会会议须有51%以上执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执委51%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执行委员会会议须有51%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51%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组织结构
全商联高协设主席、联席主席、执行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黑金会员(创会会员)、白金会员、会员各若干名;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任期每届五年,最多连任一届,主席任期届满可获聘为名誉主席。
第十条 主席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商联高协执行委员会、常务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指导和检查全商联高协决议的实施;
(三)组织重要活动;
(四)监督全商联高协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执行主席职权
执行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具体领导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秘书处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若干名。秘书长由执行主席提名,常务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秘书长职权
(一) 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商联高协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
(二) 建立并维护与相关机构、协会、俱乐部、球队的合作渠道;
(三) 办好全商联高协的会刊、网站、新媒体等,确保及时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四) 有效推广全商联高协,扩大对外宣传,提升名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 组织开拓符合条件的会员,壮大俱乐部,管理会员申请与注册事宜,并带头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 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全商联高协相关的工作;
(七)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四条 顾问委员会
为提高全商联高协的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特别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及政府要员(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侨)作为总顾问、高级顾问、顾问、名誉主席。
第四章 会员及入会程序
第十五条 入会条件
(一) 承认全商联高协章程;
(二) 自愿加入并承担全商联高协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三) 热爱高尔夫球运动,有志于推动全商联高协发展;
(四) 企业/机构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董事、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以上,世界500强、上市公司、名企优先。
第十六条 入会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呈交秘书处登记注册;
(二)由秘书处报常务执行委员会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按时缴纳会费;
(四)由秘书处负责办理入会手续,并颁发会员牌匾、徽章、证书等。
第十七条 会费标准
名誉主席:赞助人民币20万元起(永久会藉)
主席/联席主席:人民币10万元/年
常务副主席:人民币5万元/年
副主席:人民币3万元/年
白金会员:人民币1万元/年
会员:0.5万元/年
第五章 财务及会藉管理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
(一)全商联高协的会费等筹集经费实行专账专款专用。
由秘书长负责草拟年度收支预算计划,提交执行委员会审定通过后负责具体执行,日常开支由主席或执行主席签批,秘书长每年向执行委员会作出年度财务报表,每届换届前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全商联高协的财务管理接受全国工商联及全联房地产商会的指导与监督。
(二)全商联指定会费收支专用账户
户 名:深圳全商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保利国际广场支行
账 号:7367 6511 2864
第十九条 会籍管理
遵照全国工商联及全联房地产商会章程执行。
第六章 生效、解释与修订
本章程于2015年3月26日经全商联高协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本章程由全商联高协执行委员会负责修订并解释。
入会条件
(一) 承认全商联高协章程;
(二) 自愿加入并承担全商联高协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三) 热爱高尔夫球运动,有志于推动全商联高协发展;
(四) 企业/机构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董事、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以上,世界500强、上市公司、名企优先。
入会程序
(一) 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呈交秘书处登记注册;
(二) 由秘书处报常务执行委员会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 按时缴纳会费;
(四) 由秘书处负责办理入会手续,并颁发会员牌匾、徽章、证书等。
注册流程:
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 秘书处发送注册核准通知→缴纳会费→提供服务。
申请表下载:
全商联高协执委注册表
全商联高协白金会员注册表
填表注意事项:
1、请在填表前认真阅读本说明,如需了解更多内容请联络全商联高协秘书处。
2、请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并在“本人签字”处签字,“注册编号”栏由商会工作人员填写。
3、提交本注册表时,请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A. 本人较为详细的简历、名片。
B. 联络人名片。
C. 企业简介,用于网站与会刊宣传。
D. 企业简介、企业Logo(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本人简历请提供电子文件。
会费标准:按照《全商联高协章程》